新中国成立以降,我国刑法学体系先后继受苏联与德日等国,理论和方法具有较为鲜明的舶来色彩。20世纪末至今,德日刑法学的学说、理论、原理、判例逐渐成为我国刑法学的重要学术来源与研究议题,并取得主流研究范式的地位。与之相对,我国刑事立法与刑事司法中,继受德日刑法规范、学说、理论的情况则并不突出,导致我国刑法学研究与刑事立法、刑事司法之间存在一定的裂隙。究其原因,刑事立法在根本上是一种政治决断,是国家主
追诉时效是依照法律规定对犯罪分子追究刑事责任的法定期限。刑法第八十七条根据犯罪的社会危害性,依据法定刑最高刑规定了追诉期限,第八十八条、第八十九条根据犯罪分子主观恶性、人身危险性分别规定了不受追诉期限限制、重新计算的法定情形。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监察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四条等规定了对犯罪分子超出追诉期限的处理规则。一、行为时与立案时的实体法不一致时追诉时效的判断 法不溯及既往是现代法治的基本原则
摘要《刑法修正案(十一)》降低刑事责任年龄的立法举措,在及时回应民众呼声、威慑低龄未成年人犯罪等方面的积极作用不言而喻。然而,学界质疑并未彻底消减,降低刑事责任年龄的正当性依据缺乏理论支撑,刑事立法功能性转变的正当性受到质疑。探究此次刑法修改的立法机理,弹性调整刑事责任年龄是理性的立法抉择。积极立法与司法层面的审慎化适用应当形成有益互动,以良法善治促进未成年人保护。关键词:《刑法修正案(十一)
2024年6月23日下午,西南政法大学刑事辩护高等研究院与北京市尚权律师事务所战略合作协议签约仪式在西南政法大学渝北校区敬业楼3031会议室顺利举行。西南政法大学刑事辩护高等研究院执行院长、教授潘金贵,西南政法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教授张吉喜,北京市尚权律师事务所副主任、西南政法大学刑事辩护高等研究院副院长张旭华,广西锐嘉弘律师事务所主任、西南政法大学刑事辩护高等研究院副院长伍志锐等出席仪式。仪式上,刑事辩护
2024年6月17日,根据《北京市律师协会章程》《北京市律师协会专业委员会工作规则》,经第十二届北京市律师协会第六次会长会议审议,北京市律师协会公示了第十二届北京市律师协会专业委员会委员名单。6月19日,已公示期满。 北京尚权律师事务所毛立新、赵天红、张雨等3名律师入选第十二届北京市律师协会刑法专业委员会,高文龙、房立刚、李继等3名律师入选第十二届北京市律师协会刑事诉讼法专业委员会。 6月21日下午,
2024年6月20日下午,中国政法大学律师百人高级研修班的30余名律师同仁莅临北京尚权律师事务所参观交流。尚权律师事务所主任毛立新、副主任张旭华、执行主任白雪、合伙人张雨、尚权合肥分所副主任孙艳秋、尚权律师事务所律师魏永坤、迪力亚、律师助理徐正华等参与接待,陪同研修班律师同仁参观了尚权所的发展历程墙、模拟法庭演练室、党建活动区、办公区、会议室、休息区等,并进行了座谈交流。座谈伊始,尚权律师事务所张旭华副
为推动法律援助律师参与死刑复核案件办理工作机制的建立与完善,2021年3月,北京市尚权律师事务所和中国政法大学国家法律援助研究院、中国政法大学刑事辩护研究中心联合发起死刑复核案件法律援助公益项目,面向社会公开征集死刑复核案件,在被告人及其家属经济困难、无力聘请律师参与死刑复核程序的情况下,项目组指派志愿者律师为被告人提供法律援助辩护。截止2024年5月底,我所律师共受理、办理此类死刑复核案件中毒品犯罪案
李娄北京尚权(合肥)律师事务所律师尚权金融证券犯罪研究与辩护部主任【导言】刑法上的因果关系是指实行行为与危害结果之间引起与被引起的关系。刑法理论界与实务界将刑法因果关系定位在犯罪构成中,服务于认定危害行为与危害结果,具有认定结果犯的定罪意义。证券犯罪基本上都是结果犯,因而因果关系对于证券犯罪意义重大。【基础理论】基于刑法因果关系的重要性,理论界提出了认定刑法因果关系的诸学说,列举如下:一、条件
宋立翔北京尚权律师事务所律师尚权学术研究部主任尚权有组织犯罪研究与辩护部副主任 在涉黑案件中,各被告人的供述和辩解对于认定黑社会性质组织四特征尤为重要,而各被告人的当庭陈述也属于其供述和辩解的内容。据此,我们必须把握好庭审发问的机会,尽量将有利于各被告人的内容呈现给法庭。庭审发问的效果往往与发问提纲的质量息息相关。笔者结合自己所参与的多起涉黑案件,总结了制作发问提纲的心得体会与诸位分享。为便
2024年6月17日晚,尚权周学习如期进行。尚权律师事务所北京总所、深圳分所、厦门分所、合肥分所及西宁分所多位律师、律师助理通过线上与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参与了本次学习。本次学习的主题为《如何进行证据辩护》,由北京市京都律师事务所律师、北京市律师协会刑事诉讼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刘玲担任主讲人。刘玲律师从证据辩护的内涵入手,生动形象地将证据与待证事实分别比喻为砖与房子,由简至深展示证据辩护的底层逻辑。随后,刘玲
2024年6月3日晚,尚权周学习如期进行。尚权律师事务所北京总所、深圳分所、厦门分所、合肥分所及西宁分所多位律师、律师助理通过线上与线下结合的方式参与了本次学习。本次学习的主题为《如何撰写辩护词》,由北京尚权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合伙人高文龙律师担任主讲人。高文龙律师首先从一起故意伤害(致死)案的辩护词出发,逐条分析撰写辩护词时常犯的错误。接下来,高文龙律师分享了撰写辩护词的原则、体系以及禁忌。他提出,
2024年5月27日晚,尚权周学习如期进行。尚权律师事务所北京总所、深圳分所、厦门分所、合肥分所及西宁分所多位律师、律师助理通过线上与线下结合的方式参与了本次学习。本次学习的主题为《从一起串通投标案谈刑事案件终止侦查的办案经验》,由尚权信息网络犯罪研究与辩护部副主任项宇律师担任主讲人,北京尚权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北京尚权(合肥)律师事务所主任胡佼松律师担任与谈人。项宇律师首先对李某某涉嫌串通投标案的基本
新中国成立以降,我国刑法学体系先后继受苏联与德日等国,理论和方法具有较为鲜明的舶来色彩。20世纪末至今,德日刑法学的学说、理论、原理、判例逐渐成为我国刑法学的重要学术来源与研究议题,并取得主流研究范式的地位。与之相对,我国刑事立法与刑事司法中,继受德日刑法规范、学说、理论的情况则并不突出,导致我国刑法学研究与刑事立法、刑事司法之间存在一定的裂隙。究其原因,刑事立法在根本上是一种政治决断,是国家主
追诉时效是依照法律规定对犯罪分子追究刑事责任的法定期限。刑法第八十七条根据犯罪的社会危害性,依据法定刑最高刑规定了追诉期限,第八十八条、第八十九条根据犯罪分子主观恶性、人身危险性分别规定了不受追诉期限限制、重新计算的法定情形。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监察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四条等规定了对犯罪分子超出追诉期限的处理规则。一、行为时与立案时的实体法不一致时追诉时效的判断 法不溯及既往是现代法治的基本原则
摘要《刑法修正案(十一)》降低刑事责任年龄的立法举措,在及时回应民众呼声、威慑低龄未成年人犯罪等方面的积极作用不言而喻。然而,学界质疑并未彻底消减,降低刑事责任年龄的正当性依据缺乏理论支撑,刑事立法功能性转变的正当性受到质疑。探究此次刑法修改的立法机理,弹性调整刑事责任年龄是理性的立法抉择。积极立法与司法层面的审慎化适用应当形成有益互动,以良法善治促进未成年人保护。关键词:《刑法修正案(十一)
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 公安部 国家安全部 司法部印发《关于依法惩治台独顽固分子分裂国家、煽动分裂国家犯罪的意见》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厅(局)、国家安全厅(局)、司法厅(局),解放军军事法院、军事检察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生产建设兵团分院、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民检察院、公安局、国家安全局、司法局:为依法惩治台独顽固分子分裂国家、煽动分裂国家犯罪
2024年6月16日下午,第十七届刑辩十人论坛在北京市朝阳区金和东路20号院正大中心北塔25层盈科厅成功举办,专题研讨《刑事诉讼法》修改与辩护制度完善。参加本次论坛的嘉宾有刑辩十人论坛发起人:北京市中同律师事务所主任杨矿生、北京市君永律师事务所律师许兰亭、北京紫华律师事务所律师钱列阳、北京市东卫律师事务所主任郝春莉、北京市冠衡律师事务所主任刘卫东、北京周泰律师事务所主任王兆峰、北京星来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会议
少年儿童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党和国家历来高度重视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始终把这项工作作为党和国家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加强新时代未成年人审判工作,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惩处、预防和矫治未成年人犯罪,是人民法院的重要职责,也是人民法院积极参与国家治理、有效回应社会关切的必然要求。为积极适应未成年人保护新形势新任务,全面提升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和犯罪防治水平,最高人民法院制定出台《关于全面加强未成年人
Financial crime
金融犯罪,指发生在金融活动过程中的,违反金融管理法规,破坏金融管理秩序,依法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诸如洗钱、金融诈骗等均是我们日常生活里所熟悉的金融犯罪类型。
Drug crime
毒品犯罪是指违反国家和国际有关禁毒法律、法规,破坏毒品管制活动,应该受到刑法处罚的犯罪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357条规定,毒品是指鸦片、海洛因、甲基苯丙胺(冰毒)、吗啡、大麻、可卡因以及国家规定管制的其他能够使人形成瘾癖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6章第7节共11条27款专门规定了有关毒品犯罪的罪名和处罚。刑法规定,毒品犯罪包括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非法持有毒品罪,包
Labor dispute
职务犯罪是,指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工作人员利用已有职权,贪污、贿赂、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玩忽职守,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破坏国家对公务活动的规章规范,依照刑法应当予以刑事处罚的犯罪,包括《刑法》规定的“贪污贿赂罪”、“渎职罪”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
Evil forces and violence
01、威胁政治安全特别是制度安全、政权安全以及向政治领域渗透的黑恶势力;02、采取暴力、威胁等手段把持基层政权、横行乡里或利用家族、宗族势力欺压残害百姓、称霸一方的村霸乡霸;03、破坏农村治安秩序,通过霸选骗选贿选等方式干扰破坏农村基层换届选举、垄断农村经济资源、侵吞农村集体财产的黑恶势力;04、在征地、租地、拆迁、工程项目建设等过程中煽动闹事的黑恶势力;05、在高校园区、工业园区、城中村、城乡结合部、流动
CriminalCompliance
对于惩治与预防企业犯罪,传统的事后惩罚与消极预防途径始终效果难彰。发轫于西方国家的刑事合规(CriminalCompliance)在惩治与预防企业犯罪中的作用正日益受到各国重视。作为一个充满张力的概念,刑事合规体现了风险社会刑罚积极一般预防的理念,具有犯罪预防前置化和私(企业)有化等特点。企业刑事合规的动力不但来自于现代公司治理中的企业内部风险管理需要,同时也离不开国家刑事政策的正向激励和反向归咎。虽然我国企业已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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